小区大修基金有利息吗_小区大修基金价格
1.大修基金怎么算
2.房屋大修基金怎么交
3.契税和大修基金
4.大修基金收费标准2021
大修基金怎么算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但都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而制定的细化条款。
大修基金怎么算?
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房者,需要按照下列规范缴纳维修基金:
1、配备电梯轿厢的住宅,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每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单价的4%缴纳:
2、不配备电梯轿厢的住宅,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每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单价的3%缴纳。配备电梯轿厢的住宅,购买者按每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单价的3%缴纳;
3、对于没有电梯轿厢的住宅,购房者按每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出厂价的2%缴纳。
有什么注意事项?
1、房地产业行政管理单位应定时与专用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核查维修基金的缴存状况,并在该物业管理范畴内发布;
2、房地产业行政管理单位应按时将维修基金缴存状况报上级领导房地产业行政管理单位;
3、业主委会应定时向整体小区业主发布维修基金的运用状况和剩下状况;
4、单独小区业主可凭维修基金税票至开户银行查看自己户下维修基金的运用状况和存留状况。若物业管理因动迁;
5、生损毁的,小区业主能持有关证明至金融机构获取单独立户账户内的账户余额5、大修基金即公用设施、同用机器设备的维修基金。这也是商品房住宅所务必缴纳的,用以之后物业管理层面的公用设施、同用机器设备的维修和升级改造。
房屋大修基金怎么交
房屋大修基金的缴纳步骤:
①缴纳人需要填写维修基金的分户卡,然后小区办的工作人员会检验分会材料,在检验完之后会核定最终的维修基金数额。
②接下来缴纳人需要去核对分户卡,并且要在分户卡上面签字确认。
③缴纳人需要向小区办去缴纳足额的维修基金,同时要拿到小区办所开具的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④缴纳人需要带着相关的收据,到交易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可以到权属部门去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其实就是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方法,一般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这个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区公共设备的维修。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总房价的2%到3%的比例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不过也有一部分地区会按照面积来征收,具体看各地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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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大修基金
房产交易中,除了房价以外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费用,其中包括契税和大修基金。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两项费用,以及如何操作。
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也称为房地产交易税。契税的缴纳是购房者的义务,一般由购房者在交易完成后的30天内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契税的计算公式为:契税=房屋交易价格×契税税率。契税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在1%至3%之间。例如,某地区规定契税税率为1.5%,若房屋交易价格为100万元,则需要缴纳1.5万元的契税。
如何缴纳契税?
缴纳契税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前往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缴纳手续,提交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税务部门核对材料无误后,告知购房者需要缴纳的契税金额。
3.购房者缴纳契税,并领取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缴纳证明。
4.购房者将契税缴纳证明交给房屋交易中介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部门。
什么是大修基金?
大修基金是指用于维修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资金,是由业主按照公摊面积比例缴纳的。大修基金的缴纳是业主的义务,一般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和管理。
大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根据不同小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平方米1元至3元之间。例如,某小区规定大修基金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若某业主的公摊面积为100平方米,则需要缴纳200元的大修基金。
如何缴纳大修基金?
缴纳大修基金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大修基金缴纳通知书,告知业主需要缴纳的大修基金金额和缴纳期限。
2.业主按照公摊面积比例缴纳大修基金,并保留缴纳证明。
3.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收取业主的大修基金,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大修基金收费标准2021
大修基金收费标准如下: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单位代收,多层建筑90元每平方米,别墅50元每平方米;
2、房屋维修基金是终身使用的,在办理交房手续之前只需要缴交一次。如果在业主居住期间动用了房屋维修基金,导致账面金额低于百分之三十,就需要再次续交。
商品住宅的业主和非住宅的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应当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各地政府可以按照当地具体情况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维修资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2、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3、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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