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汽车天然气改装

2.从潍坊到乌鲁木齐的多少钱呢

3.咨询一下从克拉玛依到乌鲁木齐物流的运费标准和油价

4.乌鲁木齐出租车承包问题

5.高铁为何长期亏损?

乌鲁木齐汽车天然气改装

乌鲁木齐油价最近调价情况_乌鲁木齐油价调整

我舅是改装厂的,他说要装多点喷射(好像是这个词),罐要有合格证,一般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的,没有听说因为撞车造成爆炸的只听说因为非法改装造成爆炸的,星期天我也去改装厂看了看,谋划着首保完了去改呐

从潍坊到乌鲁木齐的多少钱呢

从潍坊到乌鲁木齐,根据不同的交通方式和路线,费用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选择乘坐飞机,从潍坊机场到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的机票价格大约在400到2000元之间,但这个价格仅作为参考,实际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选择乘坐火车,从潍坊到乌鲁木齐的火车票价格约为200到500元不等,具体价格取决于乘坐的车型和座位类型。此外,如果选择自驾,需要考虑路桥费和油费。根据网上提供的信息,从潍坊到乌鲁木齐的公路距离大约为3284公里,路桥费大约需要1395元,而油费则取决于车辆的油耗和油价,具体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综上所述,从潍坊到乌鲁木齐的费用因人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计算。

咨询一下从克拉玛依到乌鲁木齐物流的运费标准和油价

克拉玛依到乌鲁木齐 库尔勒 喀什 阿勒泰货运参考价格

乌鲁木齐 1390公里 重货 900-1300 元/吨 轻货 220-300 元/立方 4-6天到货

库尔勒 1146公里 重货 900-1300 元/吨 轻货 220-300 元/立方 4-6天到货

喀什 1016公里 重货 900-1300 元/吨 轻货 220-300 元/立方 4-6天到货

阿勒泰 1657公里 重货 900-1300 元/吨 轻货 220-300 元/立方 4-6天到货

乌鲁木齐出租车承包问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保障乘客、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出租汽车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按照行驶里程或者时间收费的轿车。

第四条 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市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市客运(出租)管理机构行使出租汽车管理职能,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市工商行政、公安、物价、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对出租汽车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

第六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每台车占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的停车场地;

(三)有符合技术、安全和环保规定的车辆;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以及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车辆;

(三)参加个体经营自律组织,或者自愿接受某个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管理。

第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驾驶执照,驾驶经历两年以上;

(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有经客运管理机构培训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九条 申请开办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一)向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具备开业条件的有关证件和资料,经客运管理机构资质审核合格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凭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行车执照,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等证照。

凡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的,不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营运手续不全的车辆,不准上路营运。

第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停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同时上交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取得停业凭证。停业期间不准从事客运经营。

出租汽车经营者歇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申报,并将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上缴,持歇业凭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新营运车辆,应当办理有关更新手续。

第三章 客运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客运服务车辆的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无《驾驶员营业证》的人员驾驶;

(二)按照规定保养和维修营运车辆,并到检测站接受技术性能或者维护质量检验;

(三)组织所属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统一培训,并接受定期考核;

(四)按照规定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应缴税费;

(五)不准借用、挪用出租汽车营运牌照;

(六)不准伪造、涂改出租汽车标志;

(七)配合客运管理机构处理违法行为,接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当及时指派人员偕同违法驾驶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八)与驾驶员签订租赁承包合同;

(九)定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

(十)除特殊气候外,保证本年度本企业营运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持技术性能良好;

(二)车身和车厢整洁,符合卫生要求,空调(车辆本身装备有空调的)、座椅等设施完好;

(三)营运牌和车辆牌照齐全、清晰;

(四)安装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和发票打印机;

(五)在规定部位设置或者喷印收费标准、企业名称、监督电话等服务标志;

(六)标志灯字迹清晰、夜间明亮。

第十四条 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章驾驶,安全行车;

(二)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在车内吸烟;

(三)携带有关证照,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

(四)按照规定停车;

(五)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行驶;

(六)未经乘客同意,不准搭乘;

(七)正确使用计价器,按时进行周期检定;

(八)按照规定收取车费,并如实给付乘客有效发票;

(九)不准转借、串用发票。

驾驶员应当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年审。

第十五条 驾驶员不准拒绝乘客运送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拒载行为:

(一)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时,有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二)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后,在乘客集散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载客后,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第十六条 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准在车辆遇红灯停驶时或者禁止停车的地方拦车。

乘客应当文明乘车,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和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人监护;

(三)不准在车上吸烟,乱扔废弃物。

乘客违反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驾驶员可以拒绝其乘车。

第十七条 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及有关费用。

乘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二)驾驶员不出具有效发票的;

(三)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

第十八条 乘客需要出市区或者夜间去偏远地区,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安全登记手续,并通知驾驶员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当设法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上交所在企业或者公安机关遗失物品招领部门;拒不归还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乘客在出租汽车上遗失物品,可以凭乘车发票向车辆所在企业或者客运管理机构挂失。

第二十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文明服务竞赛活动,推广标准化服务。

第四章 出租汽车停车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地,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十二条 在机场、火车站、饭店、宾馆、商场等乘客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管理制度,保障车辆和乘客安全;

(二)对所有出租汽车开放;

(三)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四)有专职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秩序;

(五)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指导。

第五章 检查与投诉

第二十四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应当按照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路检路查规范》执行公务,主动出示证件,并佩戴执法标志,遵守法纪,依法管理;不得徇私舞弊。

第二十五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进行出租汽车营运检查,出示手势后,驾驶员应当停车,接受检查。

第二十六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客运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乘客投诉受理制度,接受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乘客认为驾驶员有侵犯其合法权益行为时,有权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乘客投诉应当提供出租汽车车牌号、乘车发票、乘车日期、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客运管理机构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以在一个月内做出答复。

经营企业接受投诉后,应当自接受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可以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第三十条 驾驶员被投诉后,其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接受管理的企业,应当在接到客运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指派人员偕同驾驶员,到客运管理机构接受查询处理。

客运管理机构在调查和处理期间,可以暂扣该车《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驾驶员可以凭暂扣证明继续营运。

第三十一条 乘客投诉计价器失准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将计价器及其附属装置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由此发生的直接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营运时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员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由该车所在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的,由市客运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二款、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从事非法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由公安部门配合客运管理机构暂扣《行车执照》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收一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的非法收入(不满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并处以1万元罚款;拒不接受处罚或者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可以扣押客运车辆60日;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可以将扣押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交指定单位收购、拍卖。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三款规定,未办理完营运手续上路营运的,对企业处以8000元罚款,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更新手续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继续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未定期组织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或者未接受定期考核的,责令改正;经客运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以上的,责令其对未合格的停业3日以上5日以下,集中组织培训,考试合格的重新上岗。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第三十条一款规定,驾驶员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未接受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注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驾驶员营业证》。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未按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的,责令补审,并对经营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项规定,本年度企业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未达到95%的,对企业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一年内违反本办法记录达三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取消其营运资格,三年内不予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客运管理机构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客运管理条例》实施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使职权,给出租汽车经营者或者驾驶员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执罚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罚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罚款使用的票据和罚款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县(市)出租汽车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汽车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为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从本月和下月起取消6项、免收3项、降低5项、停止1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具体项目见附表),各地出台的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未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合理收取出租车承包费管理费

《通知》要求,除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收取检验费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尾气、噪声等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取费用。不得借对出租汽车检测、处罚和管理之机强行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公告、登记、拖车、学习资料和培训等费用。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场及文化中心等公共场所不得向出租汽车收取各种驻点营运费和管理费等。《通知》还要求规范征收出租汽车司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合理确定纳税额,不得超标准征收。此外,各地要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标准过高的必须降下来。

燃油附加费依油价变化适时出台

为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稳定出租汽车司机收入,《通知》同时规定,对于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导致出租汽车增加的部分运营成本,可采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予以消化。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元至1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并根据成品油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出台。

出租汽车企业不得截留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取消或免收的项目和新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减负措施落实到出租汽车司机。出租汽车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截留。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高收费行为。

取消、免收和停止的收费项目

实行时间:2006年4月1日

取消项目: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免收项目:公路客运附加费

实行时间:2006年5月1日

取消项目: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

免收项目: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防洪治安费

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

计价器检定收费:由96元降低到45元,每年检定一次

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由95元降低到85元,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出租汽车复检时不再收费

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由200元降低到160元;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收费,由65元降低到53元

我想已经非常详细了,至于一些特殊问题,我个人建议你询问一下政府有关部门,祝你好运:)

至于汽车性能,考虑到你的汽车主要长期运营在城市,我建议你买捷达!

高铁为何长期亏损?

这几天,“高铁”话题在接二连三的报道中持续升温。

上周五,中国高铁迎来首次跨省调价,东南沿海高铁的车票价格不再“一刀切”,而是根据各车次的客流状况,呈现差异化。

可此次优化调整,除少量涉及车次票价下调外,绝大多数涉及车次票价均有不同幅度上涨。其中,宁波至深圳段一等座票价涨幅最高超过50%。

今天,一则有关高铁盒饭背后暴利的消息更是引发激烈讨论。

该报道指出,按照高铁出售的快餐份额比例,20元的包子套餐,成本在6元左右;45元的杏鲍菇炒牛肉饭,成本最高16元;而15元套餐的成本仅为5至7元。

事实上,高铁的票价问题、餐价问题近年来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不少人拷问其中“暴利”几何,并猜测高铁肯定“油水”颇丰。事实果真如此吗?

中国高铁大多在亏钱

对于此次跨省调价的原因,媒体报道称,与相关企业亏损不无关系。

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数据显示,2016年,东南沿海高铁日均开行动车组622列,日均发送旅客81.8万人,平均客座率达80%以上。尽管保持非常高的能力利用水平,部分铁路运输企业仍然出现亏损。

将目光投向更大范围就会发现,中国高铁其实大多在亏钱。

2015年,京沪、沪宁、宁杭、广深港、沪杭、京津6条高铁账面利润为正,除了京津高铁外,其余线路都在运行5年之内实现扭亏。

当年京沪高铁2015年营业总收入达234.24亿元,净利润65.81亿元,不少人惊呼京沪高铁已成为“全球最赚钱高铁”。

但《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指出,大部分线路还在持续大面积亏损,中国高铁整体处于巨额亏损中。

一个可以肯定的事实是,有许多高铁无法打破亏损的局面。据了解,郑西、贵广、兰新、成贵、南广、兰渝等多条中西部高铁线路都在亏损,有的甚至距盈利遥遥无期。

网易《回声》曾称,没人知道高铁运营亏损的精确数字,不管是原铁道部,还是后来设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从没透露过中国高铁的具体亏损情况。

但仍然可以从已有数据和资料中看出整体盈亏的端倪。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铁路总公司负债合计约4.09万亿,2015年还本付息约3385亿。高铁负债约占铁总负债总额的60%,即需偿还本息约2031亿。

2014年12月,世界银行(World Bank)报告指出,2013年中国高铁的旅客发送量大概占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的25%。

高铁的票价一般是普通客车的3倍,而2015年中铁总的客运总收入为2506亿元,相当于其中有一半、也就是1250亿元左右来自高铁客运收入,远不足以偿还高铁负债产生的本息2031亿。

正如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所言,我国所有高铁线路一年的总收入,尚不足以覆盖路网建设时银行贷款的利息部分。

高昂的成本

高亏损的背后自然有一笔高投入的账。虽然世界银行2014的研究论文称中国高铁的低成本引人注目,至多只有其他国家的三分之二,高铁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依然是造成其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就已经建成的线路来看,建设成本往往超出最初的预计。

2004年国务院批准的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报告》中显示,当时武广高铁建设成本为930亿元。但到了武广高铁前期筹备协调会议上,透露的投资额却涨到1166亿元,还不包括实际投资额追涨的部分。

京沪高铁项目建议书中的预算为1600亿元,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则加码到了2209亿元。而京津高铁投资额也在时速提升到300公里后,原先的预算大涨,最终突破200亿元。

高铁建设迎来的第一个投资“黄金期”是在2008年。彼时,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寒流,中国启动了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

而据了解,这个计划的三分之一给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近1万亿元的资金投向了高铁,其余约30%的资金用在了原有铁路的维护、更新等改造工程上。

也是在这一年,调整版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关于高铁的规划方案,将“四纵四横”的客运专线规划目标从“到2020年建设1.2万公里”增加到了1.6万公里。

此后,随着高铁建设步伐的加快,巨额投资带来的债务也如滚雪球一样不断增大。

与建设成本相比,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运营成本。在高铁顺利建成之后,成本的压力将体现在日常的运营上。

运营成本主要可以分为三大块:一个是直接的变动成本,包括电费、人工费、维修维护以及一般的物资消耗等费用;一个是车辆、线路的折旧费;然后是财务费用,也就是建高铁时的贷款、借债每年要付的利息,仅这一项就是一个巨大的数目。

然而目前我国高铁运营成本较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控制,甚至造成了“浪费”。

其一,就算是客运淡季大部分列车照样在运行,设备的维护、职工的工资,这些都是一大笔花费。

其二,有关高铁提速的问题也存在争议。

2011年,铁路部门出于“更好地确保安全”考虑而将高铁全面降速,五年之后,随着高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和高铁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铁路部门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也从“安全论”变成了强调“经济账”。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从现行300公里时速恢复到350公里时速,50公里的时速提升,将使运营成本上涨三分之一左右。

但是很多人对此持有不同观点,认为长期降速反而造成单位运输成本的上升和铁路投入资源以及旅客时间的浪费。

中国中车人士此前表示,设计时速350公里的高铁长期按照300公里运行,京沪等长途高铁线与民航相比竞争优势被削弱很多,高铁未能发挥最大的效益,这也是一种浪费。

今年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近的观点:目前我国高速铁路网中,高铁和动车设计速度一般为350km/h、250km/h,但目前的运行速度多为300km/h、200km/h,导致资源浪费。

列车运行速度提高,既可开行更多的临客,解决节假日出行难的问题,满足旅客探亲访友等多样的出行需求。更重要的是能够以旅行时间缩短为基础,适当提高票价,从而改善投资效益。

地域间的差距

高铁盈利与否与其沿线的人口密度息息相关。

长三角区域的高铁普遍盈利能力突出,遵循了“人口红利”的逻辑。比如京沪高铁纵贯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以及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连接环渤海和长江三角洲这两大最发达、城市化进程最快的经济区。

沿线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6.7%,过百万人口的城市占了11个。沪宁、沪杭、宁杭三条高铁则是贯穿了中国城市群最密集、生产力最发达的长三角核心区域。

多位对铁路网有研究的人士都认为,高铁盈利与否最关键的支点还是沿线城市人口密度、经济发达程度所带来的客流量提升。

相比这些人口密集且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很多通往西部地区的高铁运营情况显得非常窘迫。

早在2010年1月就投入运营的郑西高铁(郑州—西安)比京沪高铁更早面世,盈利能力始终堪忧。按照郑西高铁当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繁忙区段2010年每天开行59对高铁动车组、2018年每天125对、2028年每天177对。

然而,如今郑西高铁每天仅开行30对左右高铁动车组,非但没有递增,连6年前的计划都大打折扣,上座率更是不足五成。

在运营两年后,铁总曾披露过,由于这条高铁线亏损14亿元,拖累原本盈利4亿元的郑州铁路局亏损10亿元。

专家认为西部地区内部流动性较小,从郑州去西安的客流较少,这样的线路只有在铁路网打通后才能在客运量上实现好转。

同样惨淡经营的恐怕还有耗资1435亿元的兰新高铁(兰州—乌鲁木齐),目前兰州到乌鲁木齐每天仅开行5对动车组,只有兰州到西宁这条用时一个多小时的短途线路开行了较多对动车组。

尽管其后车次、客流会逐渐增加,但和东部的高铁相比,其盈利速度相当缓慢,收回成本亦是遥遥无期。

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成本高、客流不足等因素,都增加了中西部尤其是西部高铁建设的沉没成本,想全面实现扭亏非短期内能够实现。

在中国广大中西部地区,京沪高铁的盈利模式显然无法复制。

其他运输工具的竞争

近年来,随着高铁开通的线路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且比飞机更具价格优势,选择高铁出行已经成了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公路、航空业的提升以及高速公路的迅速增长使高铁的竞争力有所下降。

有人研究发现,一旦乘坐高铁的时间超过4个小时,无论从时间还是价格上来看,飞机出行仍然是主流的选择。

今年1月5日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运行图。随着沪昆高铁全线贯通,厦门将首次开行到云南昆明的“G”字头列车,全程只需12小时41分钟。

未开通高铁前,从厦门至昆明,绝大多数的市民选择的是飞机,少部分的市民选择普速或大巴。一般而言,从厦门至昆明淡季的飞机票在300元-500元,时间约3小时15分;从厦门至昆明的大巴票价为500元左右,需要一天时间。

对比而言,无论在时间上和票价上,在这段路程中高铁相比于飞机都不具有优势。

油价低迷让航空公司成本进一步降低,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让机票价格进一步下降,这些也都在三大航的最新年中财报中得以体现。高铁曾以性价比优于飞机而大受欢迎,如今这种优势似乎在衰减。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设速度也在加快。2016年我国新增高速公路6000多公里,总里程突破13万公里,取消政府还贷二级路收费站49个、收费里程6119公里。

此外,客运转型升级加速推进。22个省份初步实现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110个城市实现一卡通互联互通。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年客运量超900亿人次,定制公交、商务快巴、社区巴士等多元化公交服务便利了城乡居民出行。

高铁的一部分乘客不可避免地被分流出去。

价格算高吗?

尽管有关高铁票价太高的抱怨不绝于耳,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中国是世界高铁大国中,唯一一个定价低于航空的国家。无论是在高铁的创始国日本,还是在欧洲的德国与法国,高铁的票价定价都是要高于航空的。

根据2014年1月《人民铁道报》的统计,高铁平均上座率为70%。时速200-250公里、300-350公里高铁二等座票价分别为0.28、0.48元/人公里。该价格为传统特快火车票价的三到四倍,但低于或与打折机票价格差不多,低端票价与城际巴士的费用相当。

该票价与世界其他国家同等高铁票价相比,只有其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根据官方旅行网站,法国每公里1.5-1.95元人民币;德国:约合2.11元人民币;日本:约合1.8-1.93元人民币)。

高铁的竞争力从来就不是因为它是一种廉价的交通工具,而是在于它的安全性与舒适性。拥有宽大的空间,能够自由的走动,能够自由的看手机上网。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认为,高铁每公里每人约四毛钱,四毛三到四毛五,东南沿海这条线可能只有3毛钱或者更低,比汽车运输更便宜,偏离了合理的价格水平。

此次票价调整前,东南沿海高铁长期执行国家1997年批复的高等级快速软座票价标准,明显低于同区段公路票价,不利于各种交通方式合理分工和充分竞争。

由于时间、站点的限制,乘坐高铁时会出现乘客买不到票,而实际高铁车厢空位很多的现象。

如成都至都江堰的动车,由于有到郫县、犀浦的短途,会导致成都至都江堰的乘客买不到票,而过了郫县、犀浦以后又会出现大量的空位,造成了运力短缺与运量不足并存的尴尬。

而通过自主调价之后,从价格因素出发,可以让一部分短途的客人选择公交、汽车等其他出行方式,从而达到对交通出行工具优化合理配置。

有铁路总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这次对部分高铁票价进行优化调整,不仅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服务水平,也有利于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用发挥,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

事实上,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高铁都在亏本运营,可国家还是在大力发展高铁项目,因为它能够带来的不仅是客运收入。

与普通铁路相比,高铁对发达城市向周边地区的联动、辐射效应更强,在规划的十几个国家级城市群中,高铁就是联接周边地区和中心城市的关键设施。

以盈利速度缓慢的兰新高铁为例,其对中国西北部的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将一些边远地区纳入了中心城市的“五小时生活圈”。在“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部署下,这条高铁线路的政治意义也十分重大。

因此,高铁与普通铁路一样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赢利和投资回收有一定的周期,投资回收期较长。高铁赢利要看铁路市场的发育、运量等具体情况,每一条线的赢利时间也不等。

不过北京交通大学李红昌教授也有所担忧,目前我国高铁摊子铺得过大,速度目标值过高,可持续性差等特点需要进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