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号溶剂油价格行情-260号溶剂油百度百科
1.6号溶剂油与120号溶剂油的区别是什么?
2.你好 可不可以给我一份200#芳烃溶剂油的MSDS
3.溶剂油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吗
6号溶剂油与120号溶剂油的区别是什么?
在当前的工业生产领域中,应用较广的就是溶剂油产品,在应用中溶剂油产品发挥的成效非常突出。如今溶剂油产品种类很多,不同的溶剂油发挥的成效也不同。就6号和120号溶剂油产品来说,很多人都不了解。然而我们也清楚溶剂油产品都是都一定毒性的。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两种产品的区别。120号溶剂油主要用于橡胶工业,制鞋行业,再生胶的综合利用,调制各种粘合剂。本产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易燃,易挥发,不含四乙基铅,硫含量低,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有机溶剂。120号溶剂油,俗称白电油、白醇,收集馏程在80-120度。主要成分:正庚烷、异庚烷、环庚烷。主要杂质:芳烃、硫、氮等化合物。120号溶剂油是以油田优质轻烃为原料,采用连续精馏工艺生产而成,其主要成份有正庚烷、异庚烷和环庚烷,还含有少量的辛烷和己烷,常温常压下为液态,易燃易挥发。质量标准外观无色透明、无悬浮沉淀物相对密度0。65~0。701色度(PT—CO)号30闪点20苯胺点145芳香烃%3沸程(101。3pa)初沸点℃67。5终沸点℃74。5无蒸发残渣,对金属无腐蚀用性。是基本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可作清洗剂,清洗电子零件,也可用作金属脱油去污清洗剂,广泛用于印刷、五金、电子、胶水、橡胶、国防工业、油漆、化工、油脂等工业方面。大家若想了解更多有关于各种不同类型溶剂油产品的相关知识就到淄博晶天经贸有限公司,该厂家作为地区一家专业从事不同类型溶剂油产品研发供应的机构,厂家专业研发的相关溶剂油产品不仅质量上乘,而且产品的性能与实际效用突出,在实际的工业生产生活领域中发挥着非常突出的作用,再加上产品合适的价格,使得公司成为地区较值得信赖的溶剂油产品供应机构。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咨询淄博晶天经贸有限公司,谢谢!
你好 可不可以给我一份200#芳烃溶剂油的MSDS
部分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产品名称
重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
别名
重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重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芳香族溶剂
"aromatic solvent 220-260", "solvent naphtha petroleum, heavy aromatic"
正确运输名称
对环境有害的液态物质,未另作规定的(含有solvent naphtha petroleum, heavy aromatic)
部分 2 -危险性概述
GHS 划分类别
急性水生环境危害第2类
慢性水生环境危害第2类
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麻醉)第3类
H336可能会造成倦睡和昏眩.
H411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P261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汽/喷雾。
P271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的环境操作。
P273避免排放到环境。
事故响应
P301+P310如误吞咽:立即呼叫解毒中心或就医。
P304+P340如误吸入: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数十的休息姿势。
P312如感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P331不要诱导呕吐。
P391收集溢出物。
安全储存
P403+P233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
P405存放处须加锁。
废弃处置
P501按照相关规章处置内装物和容器。
部分 3 -成分/组成信息
重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 64742-94-5 > 98
部分 4 -急救措施
食入
. 禁止催吐。
. 如果病人发生呕吐,使病人倾斜或左边侧卧(如果可能,保持低头体位)以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呛吸。
避免给饮牛奶或油类。
避免给饮酒精。
如果出现自发呕吐时,要保持患者头朝下,使病人头的位置比臀部低,以避免呕吐物呛入气管(肺)中。
眼睛
如果眼接触了本产品:
. 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并扒开上、下眼睑,保证彻底清洗,然后眨眼。
. 如疼痛持续或复发,应该就医。
皮肤
如果物质与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的衣服,包括鞋袜。
. 用水(用肥皂水更佳)仔细冲洗皮肤和头发;
吸入
. 如果吸入烟或燃烧产物,把病人移出出事地点至空气新鲜处。
. 使病人平躺,注意保暖和休息。救护前应取出假牙等假体,以防堵塞气管。
医生须知
呕吐时,呛吸的任何物质都能导致肺的损伤,所以不应用机械方法或药物催吐。如果需要清除胃的内含物,可以利用机械的方法,采用气管插管后进行洗胃。
对于急性或反复短时间暴露于石油馏分或相关烃:
部分 5 -消防措施
灭火介质
泡沫。
化学干粉。
消防措施
报告消防队,并告知事故位置与危害特性。
穿全身防护服,并佩戴呼吸设备。
火灾/爆炸危害
物质可燃。
受热或接触明火,有轻微的火灾危害。
燃烧产物有:,二氧化碳,有机物燃烧产生的其它类型的热解产物。
火灾禁忌
避免物质被氧化剂,即硝酸盐、氧化性酸、含氯漂白粉、游泳池消毒氯气等物质污染,可能导致点燃。
部分 6 -泄漏应急措施
立即清理所有泄漏物。
防止吸入蒸气,防止接触皮肤或眼睛。
部分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程序
容器,即使是那些已经被清空的,也可能会存在具有爆炸性的蒸汽。
不准对容器或在容器附近切割,钻孔,粉碎,焊接或进行类似的操作。
粘有本物质的衣服严禁接触皮肤。
在用泵抽吸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可能会导致火灾。确保所有设备的电器连线接地。限制泵使用时的线速度,从而避免产生静电放电(小于等于1米/秒直到填充管道浸没于两倍它的直径,然后小于等于7米/秒)。
防止液柱飞溅。
避免所有的个体接触,包括吸入。
当有接触危险时,穿戴防护服。
适当容器
金属罐或筒。
按照生产商的要求进行包装。
储存禁配
避免与氧化剂反应
部分 8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物料数据
aromatic solvent 200:
重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
感觉性刺激物是对眼、鼻、咽喉产生暂时性不适的副作用的化学品。
过去,这些刺激物的职业接触标准是依据工人对不同空气浓度的反应为基础确定下来的。
aromatic solvent 200:
重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
aromatic solvent 200:
对于石油馏出物:
CEL TWA:500 ppm, 2000毫克/米3 (参考OSHA TWA )
个体防护
眼睛
带侧边的安全护目镜。
化学护目镜。
手/脚
戴化学防护手套
(如聚氯乙烯 PVC)。
穿安全鞋或安全靴(如橡胶材料)。
工作服。
PVC(聚氯乙烯)围裙。
部分 9 -理化特性
物理性质
液体。
不能与水混合。
浮在水上。
分子量 163
熔点 (°C) <0
粘性 无
沸点范围(C)225-299
水中溶解度(g/L) Insoluble
闪点(C) 100-101
pH(1%溶液)不适用
部分 10 -化学稳定性
物质被认为是稳定的。
部分 11 -毒理学信息
潜在健康作用(危害)
急性健康危害
吞咽液体可呛入肺内并有化学性肺炎的危险,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意外食入该物质可对个体健康造成伤害。
食入石油烃类物质能刺激咽喉、食道、胃和小肠,并引起粘膜水肿和溃疡。症状包括口腔和咽喉的烧痛感。
眼睛与石油烃类直接接触能引起疼痛,并造成角膜上皮组织的暂时损伤。芳香烃类可引起眼睛刺激和泪腺分泌过多。
有一定的证据表明,本物质能刺激某些人的眼睛,并在滴注后24小时或更长的时间内对眼睛造成损伤。眼睛会发生中等程度的炎症并发红;长期接触可造成结膜炎。
重复接触可能引起在通常操作和使用后,皮肤破裂,剥落,干燥。
慢性健康危害
长期或多次接触会导致皮肤干裂、刺激,随后可能会导致皮炎。
有限的证据表明反复或长期职业接触可能会产生涉及器官或生化系统累积性的健康影响。
长期或不断接触混合烃能引起木僵,伴有头晕、无力、视觉障碍、体重下降和贫血、肝脏与肾脏功能降低。皮肤接触可引起皮肤干燥、破裂和发红。
部分 12 -生态学信息
对水生物有毒-在水生环境可能会引起长期有害作用。
本物质及其容器必须按危害性物质销毁。
部分 13 -废弃处置
绝不能让洗涤设备用的水进入下水道。要把所有洗涤用的水收集起来,以便处理后排出。
部分 14 -运输信息
类别或项别:9
UN号码.: 3082联合国包装类别:
货运名称:对环境有害的液态物质,未另作规定的(含有 solvent napht ha petroleum, heavy aromatic)
部分 15 -法规信息
本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遵照了以下相关国家标准:
GB/T 16483-2008, GB 13690-2009, GB 6944-2005, GB/T 15098-2008, GB 15258-2009, GB 190-2009, GB 12268-2005,GBZ 2-2002以及相关法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交通部 2005年颁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颁布)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简称
UN RTDG)
部分 16 -其他信息
(M)SDS 作为危害信息的交流工具,应该被用来协助风险评估。很多因素可以用来决定是否需报告危害在工作场所或其它安置是否为危险。
溶剂油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吗
溶剂油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为了控制能源消耗、引导石油产品的合理消费和节约石油资源,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我国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和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旨在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更好地引导生产和消费。
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它只是钻则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也就是说,它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
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过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
5、税负具有转嫁性,也就是说,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些消费税,直接由消费者负担,例如就消费行为征收的筵席税。
综上所述,消费税(消费行为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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